4.3.16 封闭的衣帽储藏室宜设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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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6 为防止衣帽储藏间内的各类物品因通风不良,尤其在湿度较大的地区,衣帽物品容易受潮发霉,因此规定封闭的衣帽间宜设通风设施。
4.3.17 多功能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幼儿生活单元,单独设置时宜与主体建筑用连廊连通,连廊应做雨篷,严寒和寒冷地区应做封闭连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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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7 多功能活动室是为多种功能使用的房间,可供班级联合集会、跳舞、唱歌、家长会谈及放映电影、录像、幻灯片等活动使用。天气不好时还可以作为临时游戏室,因此多功能活动室应临近生活用房。无论是设在适中位置或幼儿用房的尽端,都不得和服务用房,供应用房混在一起。当多功能活动室独立设置时,与主体建筑的距离不宜过远,并需用连廊相连通。连廊设雨篷是为了在雨天、雪天不影响儿童室外通行,方便使用。
4.4.1 服务管理用房应包括晨检室(厅)、保健观察室、教师值班室、警卫室、储藏室、园长室、财务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教具制作室等房间,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注:1 晨检室(厅)可设置在门厅内;
2 教师值班室仅全日制幼儿园设置。
4.4.2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设门厅,门厅内宜附设收发、晨检、展示等功能空间。
4.4.3 晨检室(厅)应设在建筑物的主入口处,并应靠近保健观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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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每日对入园幼儿都要进行例行晨检,主要是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是否萎靡不振,皮肤是否有异常,是否有感冒、沙眼等疾病,有了疾病要到保健观察室或请家长领幼儿去医院进一步检查或医治。晨检工作对保证全园幼儿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晨检室(厅)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便于晨检人员监视入园的幼儿,以免漏查,保证患病幼儿不进入园内,避免幼儿互相传染。
4.4.4 保健观察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有一张幼儿床的空间;
2 应与幼儿生活用房有适当的距离,并应与幼儿活动路线分开;
3 宜设单独出入口;
4 应设给水、排水设施;
5 应设独立的厕所,厕所内应设幼儿专用蹲位和洗手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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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托儿所、幼儿园保健观察室是为幼儿入园晨检发现患病的幼儿临时寄住的场所,其位置靠近入口处,方便医务人员对患儿进行简单的医治。患儿的疾病极易传染其他幼儿,所以规定患病幼儿至保健观察室的路线不能与健康儿童路线交叉,并设单独的出入口。
保健观察室不仅是一个小间房间,还要求布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否则,患儿需要大小便则必须到其他公共卫生间,这样既不方便,也易传染别人。因此规定保健观察室应设独立的厕所和洗手设备。
4.4.5 教职工的卫生间、淋浴室应单独设置,不应与幼儿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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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教职工厕所供园内教职工及外来人员使用,必须严格与幼儿使用的卫生间分开。供教师使用的厕所也可以设在生活单元内,其尺寸应按成人标准设置,每班一个厕位,必须设门扇,使教师厕所与幼儿卫生间互相隔离,互不干扰。
4.5.1 供应用房应包括厨房、消毒室、洗衣间、开水间、车库等房间,厨房应自成一区,并与幼儿活动用房应有一定距离。
4.5.2 厨房应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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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托儿所、幼儿园厨房设计应按厨房工艺要求设置相应的房间,厨房主要房间的使用面积,工作人员及其使用的房间和面积应根据厨房的工艺使用要求和有关标准设置。
4.5.3 厨房加工间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0m。
4.5.4 厨房室内墙面、隔断及各种工作台、水池等设施的表面应采用无毒、无污染、光滑和易清洁的材料;墙面阴角宜做弧形;地面应防滑,并应设排水设施。
4.5.5 当托儿所、幼儿园建筑为二层及以上时,应设提升食梯。食梯呼叫按钮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7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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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幼儿用餐,一般由专人负责从厨房配送食品,用餐完毕后,还须将餐具送回厨房消毒,这种往返运输的劳动量很大。为了减轻工作人员的劳动量,除水平运输可用保温车运送外,楼层的垂直运输,在适当位置设置食梯,通往各层的小备餐间或各班生活单元。
4.5.6 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设置集中洗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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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床上用品均由家长带回家庭清洗,但有些由园内统一清洗。如果由园内统一清洗,需要设洗衣房。寄宿制幼儿园幼儿衣物一般由园内统一清洗,因此规定寄宿制幼儿园设洗衣房是必要的。
4.5.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设玩具、图书、衣被等物品专用消毒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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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消毒间主要是对幼儿使用的玩具、书籍、衣物等物品进行消毒用的。由于消毒方式不同,对房间的设备、设施要求也不同,可根据消毒方式的要求,对消毒间进行设计。
4.5.8 当托儿所、幼儿园场地内设汽车库时,汽车库应与儿童活动区域分开,应设置单独的车道和出入口,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和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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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托儿所、幼儿园内是否设汽车库,应根据需要设置。车库应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分开,单独设计,并且设有独立的车道和出入口。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拉萨空调维修技术培训学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