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电机马达维修培训学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当遇高潮位,市区支流水闸关闭挡潮后,因暴雨而使内河水位暴涨时,为防止内河防汛墙发生溃决或漫溢,必须对排入该河的排水泵站进行统一调度,有关方案由市防汛、水务部门会同有关区制定后执行或由有关区制订,报市防汛、水务部门批准后执行。一旦发生溃决、漫溢、渗漏等险情,所在区要立即组织力量封堵,排水泵站要全力抢排,各专业抢险队伍和驻沪部队、武警部队按照指令投入抢险。
4.4.3市区和城镇排水(排涝)方案
市区排水、郊区排涝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设施管理、运行部门负责,并根据防汛防台响应,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一旦出现积水,要采取措施抢排,消防等专业抢险队伍要积极配合。如有险情时,由各区、街镇(乡)负责组织落实人员暂时转移方案。
4.4.4地下工程设施方案
地下设施的防汛由所属单位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果断处置,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市路政局要督促各下立交管理主体落实工程性措施,建立“一处一预案”,设置积水警示标尺,落实“积水20厘米限行、25厘米封交”的管理措施,切实消除积水隐患。
申通集团要全面排查全市轨交线路、站点及配套设施的渗漏、倒灌隐患,并落实整改;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应急处置等长效管理机制。人员疏散撤离按照《上海市处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4.4.5绿化抢险方案
由于地下管线多、地下水位高、路面较窄等原因,行道树所处的立地条件先天不足,遇台风暴雨容易发生倾斜、倒伏。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险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由绿化市容部门按照以下程序实施抢险:
(1)到达现场,设置安全警戒设施,并视情决定是否需要电力、燃气等部门到场协助处置。
(2)对倾斜或倒伏的行道树采取短截、移位及牵引、扶正等措施,排除交通障碍。
(3)采取竖桩、绑扎等加固措施,防止二次倾倒,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绿化市容部门根据预警级别及实际情况,对辖区内公园、绿地下达限入或禁入指令。
4.4.6其他
房屋管理部门要督促危旧住房业主及其委托的专业修缮单位、房屋管理单位及时修缮。当启动防汛防台Ⅱ级响应后,危房居民由各区、街镇(乡)负责及时转移,房屋管理部门协助。人员转移疏散按照“就近、就地安置”的原则,主要向附近学校或公共场地、设施转移。
各区、街镇(乡)要督促业主和房屋管理单位等根据积水原因对暴雨积水小区分别开展疏通管网、翻排管道和增设“小包围”等工程型整治措施,水务、路政、房屋管理等部门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房屋管理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及时采取疏通管网等措施。
住宅空调室外挂机由房屋管理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巡查,提醒业主加强自查、消除隐患。
户外广告设施由市、区绿化市容部门督促广告设置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相关安全检查、维修加固等工作。对徐家汇、五角场、淮海路以及南京路等市中心商圈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灯光及悬空店招店牌集中区域,有关区绿化市容部门在发布台风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后,要视情会同公安部门设置安全警戒线,确保市民人身安全。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5.1.1按照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气象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的区防汛指挥部,可根据辖区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发布本辖区的防汛防台预警信号,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行动。有关区的应急响应等级与全市应急响应等级不一致时,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5.1.4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重大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5.1.5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1.6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各区防汛指挥部向区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对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市防汛指挥部。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堤防、涵闸发生险情时,可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7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同时,应当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
5.1.8因洪涝、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发生次生或衍生灾害,并及时向本区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5.1.9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申通集团要实现多渠道实时发布路况信息,强化灾害性天气交通疏导。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2.1Ⅳ级响应行动
市防汛办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1)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办负责人组织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2)区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区防汛办负责人进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应急联动中心。
(3)街镇(乡)防汛工作部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镇(乡)防汛工作部门负责人进入岗位,认真执行上级防汛工作指令,加强辖区汛情收集等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市、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市、区防汛办的要求,协助实施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5.2.2Ⅲ级响应行动
市防汛办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1)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指挥组织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2017版)-运城空调维修技术培训学校(3)【常州电机马达维修培训学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