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电机马达维修培训学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区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应急联动中心。
(3)街镇(乡)防汛工作部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镇(乡)防汛责任人(分管防汛工作领导)进入岗位,根据防汛预案和上级指令,做好辖区人员应急撤离的各项准备、具体实施、受灾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市、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6)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武警水电二总队做好参加防汛抢险准备。
(7)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5.2.3Ⅱ级响应行动
市防汛指挥部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向市政府报告。
(1)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
(2)区防汛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区防汛责任人(区政府分管领导,下同)和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应急联动中心。
(3)街镇(乡)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镇(乡)主要负责人、防汛责任人进入岗位,密切掌握辖区汛情发展,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并根据防汛预案,及时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做好人员应急撤离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市、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6)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武警水电二总队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7)公共广播、电视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5.2.4Ⅰ级响应行动
市防汛指挥部根据实时气象、水文、海洋预警信息和汛情发展,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防汛防台紧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区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区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街镇(乡)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镇(乡)主要负责人、防汛责任人进入岗位,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抢险措施,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特别是撤离转移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市、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5)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6)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武警水电二总队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7)公共广播、电视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5.2.5应急响应等级调整
市防汛办可依据有关预报、预警信息,并结合台风暴雨影响时段和范围、水位变化、受灾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应急响应行动等级。
5.2.6紧急防汛期
当预报可能发生现有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时,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Ⅳ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级防汛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公共广播、电视、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3)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4)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城镇排水单位量放水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移动泵车做好抢排准备;
(5)市容环卫清扫人员立即上岗,加强路边进水口垃圾清捞,确保排水畅通;
(6)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7)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8)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9)电力和通信等部门、单位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10)绿化市容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路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5.3.2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区、各部门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公共广播、电视、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Ⅲ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其他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3)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4)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5)城镇排水单位量放水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移动泵车在各易积水点驻点值守,应急抢排;
(6)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垃圾清捞作业,并做好降雨过程中进水口保洁工作;
(7)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8)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9)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做好危棚简屋、工地临房、海塘外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撤离准备;
(10)绿化市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等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广告(灯)牌、交通指示牌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水运、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航班调整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5.3.3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公共广播、电视、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Ⅱ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其他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3)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城镇排水单位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移动泵车做好全力抢排准备;
(5)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确保路边进水口排水通畅;
(6)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7)建设工地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8)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9)所有在航、在港(码头)、在锚地等的船舶按规定进入防(抗)台风状态;
(10)绿化市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等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广告(灯)牌、交通指示牌等;
(11)水运、公路、铁路、航空等管理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2)卫生计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3)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5.3.4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1)公共广播、电视、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Ⅰ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其他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等;
(2)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3)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和有关单位根据预案规定,实施停课或其他安全措施;
(4)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根据预案自行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1信息报送、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2017版)-运城空调维修技术培训学校(4)【常州电机马达维修培训学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